国家网信办拟规定:合成人声、人脸替换等深度合成信息内容须进行显著标识
1月28日消息,国家网信办就《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提供以下深度合成服务的,应当使用显著方式对深度合成信息内容进行标识,向社会公众有效提示信息内容的合成情况:
(一)提供智能对话、智能写作等模拟自然人进行文本生成或者编辑服务的,在文本信息内容的稿源说明处等位置进行显著标识;
(二)提供合成人声、仿声等语音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个人身份特征的编辑服务的,在音频信息内容的合理区域以语音说明等方式进行显著标识;
(三)提供人脸生成、人脸替换、人脸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