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猿辅导被判赔偿超56万
近日,北京猿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多条法律诉讼,案由均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为河北教育音像电子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法院判决被告北京猿力教育科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67218元等。案号为(2019)京0491民初34899号等。
爱奇艺正式起诉B站,涉及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据天眼查显示,近日,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公开与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的开庭公告,由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办。信息显示,原告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为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该案件开庭日期为2021年3月23日。
阿里巴巴起诉腾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获赔43.2万元
阿里把腾讯告上法庭了!1月15日,“阿里起诉腾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72案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审理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判决书判定腾讯科技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未经授权播放涉案音乐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被告需赔偿阿里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43.2万元,驳回原告阿里巴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优酷起诉成都极米科技 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据科创板日报报道,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对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两起上诉,北京互联网法院已受理,开庭时间为年 9 月 10 日。成都极米科技产品主要为激光电视和智能投影。
爱奇艺诉联通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索赔30万元
据海淀法院网消息,因认为《花千骨》被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30 万元。
今日头条诉腾讯天天快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因认为快报网和天天快报客户端长期、大量存在侵犯今日头条签约作者原创作品权利的行为,今日头条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腾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腾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50 万元(一部作品 1 万元)。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搜狐视频起诉bilibili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 终审胜诉
7月20日消息,搜狐视频方面的消息显示,近期,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搜狐视频诉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即bilibili,以下简称“哔哩网”)就《张小五的春天》信息网络传播侵权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哔哩网承担侵权责任。
中关村在线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3月3日消息,中关村在线正式获得了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成为华语地区首家广电总局准许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IT类垂直网站。
浙江大学因侵害网络传播权 被判向乐视赔偿超1.5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昨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学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法院认为,浙江大学侵害了乐视公司对《赤壁下》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国家版权局:快手、微博等10家获2020春晚网络传播权
今日,国家版权局发文称,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及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根据相关权利人上报的作品授权情况,现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优酷起诉多家公司:称《战狼Ⅱ》网络传播权被侵害
去年,电影《战狼Ⅱ》票房和口碑双丰收,成为首部跻身全球票房TOP100 的中国电影。近日,因《战狼Ⅱ》网络传播权问题,优酷将多家公司上诉至法院。
3M中国被限制高消费 关联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3M中国有限公司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对象为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丁泓禹,关联案件为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据凤凰网科技了解,3M此前宣布,截至5月7日,该公司位于上海的四家工厂已全部实现了闭环复产,并着力于有序推动产能提升...
全国首例微信解封入罪案宣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全国首例微信解封入罪案宣判】据江干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 2020 年 8 月 27 日,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全国首例“微信解封”入罪案开庭审理,江干区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本案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交通运输部:推进5G、卫星通信信息网络等在交通运输各领域的研发应用
12月12日,交通运输部今天印发《推进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2020- 2025 年)》。纲要提出,推动各类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运载工具数字孪生技术研发,加快交通运输各领域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产品。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业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地址规划,推进5G、卫星通信信息网络等在交通运输各领域的研发应用。开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下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网信办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网站收集信息应经监护人同意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3 日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规定自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今后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披露 14 岁以下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武汉侦破利用点对点网络传播淫秽信息案
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湖北省武汉市公安机关4月破获一起利用点对点网络传播淫秽信息案。 4月11日,武汉市公安局网监处在对武汉市一家提供互联网点对点服务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这家公司提供的点对点网络服务有几十万注册用户,一些用户利用此点对点网络,采用文件
网络传播中的常见行为和流行现象解析
本期全媒派(ID:quanmeipai)邀请到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魏武挥老师进行对谈,围绕新媒体语境下有关人际传播、群体传播与媒介使用的相关议题,探讨网络传播中存在的流行现象与问题...魏武挥:关于这种模仿出圈的现象,可以联系到学者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这本书中提出的一个经典概念“模因”(meme),简单理解就是因易于大量复制、模仿而得以广泛传播的符号,比如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的洗脑音乐、舞蹈,包括网络上的一些表情包、流行梗......
网信办:将重点整治热榜、弹窗等扰乱网络传播秩序问题
1月29日,中央网信办召开全国网信系统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工作视频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全平台网络传播秩序工作。在会上,网信办强调将重点整治“自媒体”、热搜热榜、PUSH弹窗、短视频平台等存在的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突出问题。央视网、澎湃新闻、腾讯公司、新浪微博、哔哩哔哩、斗鱼直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国家网信办:首批重点整治360、搜狗等扰乱网络传播秩序手机浏览器
10月27日消息,国家网信办日前发布公告称,针对手机浏览器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成为“自媒体”传播乱象的聚集地和放大器的乱象,即日起对UC、QQ、华为、360、搜狗、小米、vivo、OPPO等影响力较大的8款手机浏览器纳入首批名单进行重点集中整治。据介绍,此次整改的要求和标准包括:不得发布“自媒体”违规采编的互联网新闻信息,不得PUSH弹窗“自媒体”发布的各类信息,不得使用断章取义、虚假夸大、攻击侮辱、
国家网信办对手机浏览器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
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网信办对手机浏览器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UC、QQ、华为、360、搜狗、小米、vivo、OPPO等 8 款影响力较大的手机浏览器被纳入首批重点整治范围。 整治着力解决三大问题:一是发布“自媒体”违规采编的各类互联网新闻信息;二是发布“标题党”文章;三是发布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