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照片:《我不是药神》因侵权被判罚2万
7月6日,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的一则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北京坏猴子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被诉,未经许可在电影《我不是药神》中使用了原告张某拍摄的印度新德里建筑物照片...判决书显示,被告停止涉案侵权行为,赔偿原告张某经济损失2万元并致歉...当然,赔偿归赔偿,并不能够影响这部电影的积极意义,这件事也给其他创作者提了醒,尊重版权十分有必要,不要心存侥幸贪图省事,如果提前进行了沟通,获得了照片的使用权,想必也不会闹出如今这么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