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起诉“特斯拉二手车”门店商标侵权 获赔30万元
特斯拉有限公司是特斯拉、TESLA等商标的所有者,也拥有特斯拉logo的美术著作权。特斯拉二手车公司长沙分公司在长沙开设了销售特斯拉二手车的门店,并在门店的门头、门口宣传海报以及内部装饰墙面上使用了特斯拉的标识。天心区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著作权行为;被告立即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带有“特斯拉”字样的企业名称;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30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请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