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猿辅导被判赔偿超56万
近日,北京猿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多条法律诉讼,案由均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为河北教育音像电子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法院判决被告北京猿力教育科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67218元等。案号为(2019)京0491民初34899号等。
浙江大学因侵害网络传播权 被判向乐视赔偿超1.5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昨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学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法院认为,浙江大学侵害了乐视公司对《赤壁下》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爱奇艺正式起诉B站,涉及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据天眼查显示,近日,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公开与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的开庭公告,由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办。信息显示,原告为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为上海宽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该案件开庭日期为2021年3月23日。
阿里巴巴起诉腾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获赔43.2万元
阿里把腾讯告上法庭了!1月15日,“阿里起诉腾讯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72案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布,审理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判决书判定腾讯科技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未经授权播放涉案音乐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被告需赔偿阿里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43.2万元,驳回原告阿里巴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优酷起诉成都极米科技 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据科创板日报报道,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对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两起上诉,北京互联网法院已受理,开庭时间为年 9 月 10 日。成都极米科技产品主要为激光电视和智能投影。
国家版权局:快手、微博等10家获2020春晚网络传播权
今日,国家版权局发文称,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传播作品版权监管工作的意见》及版权重点监管工作计划,根据相关权利人上报的作品授权情况,现公布2020年度第二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
爱奇艺诉联通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索赔30万元
据海淀法院网消息,因认为《花千骨》被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30 万元。
优酷起诉多家公司:称《战狼Ⅱ》网络传播权被侵害
去年,电影《战狼Ⅱ》票房和口碑双丰收,成为首部跻身全球票房TOP100 的中国电影。近日,因《战狼Ⅱ》网络传播权问题,优酷将多家公司上诉至法院。
今日头条诉腾讯天天快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因认为快报网和天天快报客户端长期、大量存在侵犯今日头条签约作者原创作品权利的行为,今日头条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腾讯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腾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50 万元(一部作品 1 万元)。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搜狐视频起诉bilibili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 终审胜诉
7月20日消息,搜狐视频方面的消息显示,近期,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就搜狐视频诉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即bilibili,以下简称“哔哩网”)就《张小五的春天》信息网络传播侵权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决哔哩网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传播中的常见行为和流行现象解析
本期全媒派(ID:quanmeipai)邀请到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魏武挥老师进行对谈,围绕新媒体语境下有关人际传播、群体传播与媒介使用的相关议题,探讨网络传播中存在的流行现象与问题...魏武挥:关于这种模仿出圈的现象,可以联系到学者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这本书中提出的一个经典概念“模因”(meme),简单理解就是因易于大量复制、模仿而得以广泛传播的符号,比如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的洗脑音乐、舞蹈,包括网络上的一些表情包、流行梗......
网信办:将重点整治热榜、弹窗等扰乱网络传播秩序问题
1月29日,中央网信办召开全国网信系统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工作视频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全平台网络传播秩序工作。在会上,网信办强调将重点整治“自媒体”、热搜热榜、PUSH弹窗、短视频平台等存在的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突出问题。央视网、澎湃新闻、腾讯公司、新浪微博、哔哩哔哩、斗鱼直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国家网信办:首批重点整治360、搜狗等扰乱网络传播秩序手机浏览器
10月27日消息,国家网信办日前发布公告称,针对手机浏览器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成为“自媒体”传播乱象的聚集地和放大器的乱象,即日起对UC、QQ、华为、360、搜狗、小米、vivo、OPPO等影响力较大的8款手机浏览器纳入首批名单进行重点集中整治。据介绍,此次整改的要求和标准包括:不得发布“自媒体”违规采编的互联网新闻信息,不得PUSH弹窗“自媒体”发布的各类信息,不得使用断章取义、虚假夸大、攻击侮辱、
国家网信办对手机浏览器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
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网信办对手机浏览器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突出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UC、QQ、华为、360、搜狗、小米、vivo、OPPO等 8 款影响力较大的手机浏览器被纳入首批重点整治范围。 整治着力解决三大问题:一是发布“自媒体”违规采编的各类互联网新闻信息;二是发布“标题党”文章;三是发布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良信息。
2020年上半年主流媒体网络传播力评估报告
2020 年上半年,CTR监测的 8 家主要央媒机构自有产品(APP、官网)和在两微、短视频及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活跃产品/账号(监测期内有发文,自有产品监测数值具有统计学意义的账号) 2100 余个,活跃产品/账号占比86%,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日报、新华社位列央媒总榜前三名。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主题网络传播大数据报告
2019 年的 7 月至 10 月上旬,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传播季”。在 100 天左右的时间里,中央与地方各级媒体、各级党政机关及各大互联网平台紧密围绕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庆祝主题,积极策划,广泛开展了各种报道与活动。与此同时,网民的参与热情被极大地激发出来,他们成为了这个传播季中重要的主角。
全景网络涉及法律诉讼案件4346条 超一半为作品传播权纠纷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诉 4346 条,其中50%以上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2014 年,该公司因未支付图片收购委托拍摄费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公司的两位股东天星资本和大宏资产曾被公示为失信公司。
国家版权局:禁止未经授权通过网络传播央视春晚相关节目
【TechWeb】2月4日消息,国家版权局昨日下发通知,禁止未经授权通过网络传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19年春节联欢晚会相关节目。
全国扫黄打非办:坚决打击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行为
【TechWeb报道】4月16日消息,据中国扫黄打非网消息,近期,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再次联合公安部,对浙江丽水“9·26”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江苏无锡赖某等人利用手机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等12起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要求办案机关深挖犯罪源头,彻查利益链条,依法严厉打击,做到除恶务尽。
国家版权局:禁止未经授权网络传播央视2017春晚
国家版权局24日称,为维护中央电视台2017年春节联欢晚会(以下简称“央视2017春晚”)的网络版权传播秩序,现将该作品纳入国家版权局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禁止未经授权通过网络传播央视2017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