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
在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新办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在会上重点指出,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型营销方式,必须明确“谁在带货”以及“带谁的货”,这是其营销活动的基石和不可逾越的底线。通过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条例》在保障消费者权益、规范直播带货行为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旨在促进直播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